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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是非】 重於 【禮貌】?
更何況,我看完陳為廷同學發言的影片,我覺得他非常有禮貌,
如果【是非】 重於 【禮貌】,
請問,警察抓強盜不夠有禮貌時,錯的是警察?
這突顯了當權者的思維就是---
就算是錯的事,有禮貌就是""對""!!
難怪這件事情,清大沒弄清楚第一時間就出來PLP發道歉文,深怕得罪當權者。
請惡質媒體看清楚【中華民國憲法第67條】
立法院得設各種委員會。
各種委員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。
身為公民的陳為廷有犯法嗎?如果沒有犯法,只突顯一件事情,
【當媒體被壟斷時,將變成當權者打壓異己的工具】
身為台灣人的一分子,我們可以當成看不到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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