怎麼覺得警察的執法真的是兩極化,「有關係就沒關係」,「沒關係就有關係」,

已經快和對岸分不出到底誰才是民主法治國家了。

想當然這些有合法士地權狀的阿伯是沒關係的一群,當然他們的生命財產就有關係

台灣的警察=流氓嗎???

到別人的田裡亂挖一通=合法執法嗎??

實在看不下去,請用選票決定自己的未來吧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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